青岛市计量技术研究院因业务需要,需购置红外分光测油仪 一套/台。主要要求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技术要求:
购置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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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及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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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外分光测油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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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用于地下水、地表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的石油类和动物植物油的测定,餐饮油烟的测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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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1. 仪器需满足HJ
637-2018《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测量方法要求;
2.方法检出限 0.01mg/L油(1000:25的40倍萃取比);
3.污水方法检出限 0.06mg/L油;
4.仪器检出限 0.4mg/L石油类标准溶液;
5.样品测量范围 0~100%油
6.标准溶液量程 0.4~100mg/L石油类标准溶液(仪器配4cm石英比色皿)
7.吸光度范围 0.00000~2.00000AU对数刻度(符合朗伯-比尔定律);吸光度误差 ±1%(谱图显示吸光度与参与计算吸光度的误差);
8.最小刻度 吸光度0.008AU、波长2.5nm;
9.具备防干扰功能,自动去干扰计算测量结果;
10.要具备不同浓度和油品的比对功能;
12.零点稳定度 无漂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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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提供证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及失信记录;
三、 报价形式 要求书面报价﹑加盖公章,连同以上规定的相关资料﹙不限于﹚、无行贿犯罪及失信声明、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相关业绩证明及产品说明书密封后交来本院,本院将组织内部评标决定中标供应商。
四、售后服务要求:
负责培训仪器的正确使用和操作、仪器一般故障的排除和日常维护、保养等等;质量保证期不少于一年;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原因造成损坏的部件由供方无条件免费更换。
五、递交标书方式
上门送达、快递、邮寄,不接受电邮、传真。快递或邮寄时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标书递交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四路77号B区406室 青岛市计量技术研究院技术管理部;邮编:266100;
递交标书时间:工作日8:45~12:00;13:30~16:45
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19年7月3日17:00
六、最高限价: 6.5万元
联系人:陈先生 咨询电话:0532~68069201
监督电话:0532-68069257
青岛市计量技术研究院
二O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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